
为进一步优化市区市政公用设施空间布局,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韧性支撑能力,推动市政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。我局按照泰州市“十五五”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,组织编制了《泰州市“十五五”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依据国家及省市政公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,结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城市更新行动、韧性城市建设等上位规划,立足泰州市城市建设现状与市政公用行业发展实际,因地制宜明确我市“十五五”市政Kaiyun官网入口公用事业发展思路。目前,规划已完成阶段性编制工作,形成《规划》公示稿,现予以公示。本次规划公示期30天,自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。
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,非最终审定稿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书面反馈。
(公示稿)泰州市“十五五”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_20260824(1)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