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瓯北罗东片详细规划LD-X1-19与LD-X1-18a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告
《瓯北罗东片详细规划LD-X1-19与LD-X1-18a地块规划修改》由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。2026年6月26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,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,现完成中间稿。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,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该规划予以公告,公告时间:2026年7月21日---2026年8月20日(共30自然日),具体公告内容如下:
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三江街道芦田村北部,涉及《瓯北罗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箬缪路及沿线地块规划修改》 中的LD-X1-18a地块、LD-X1-19 地块,规划修改涉及区块用地总面积约33967㎡。
本次规划修改主要将LD-X1-19地块用地性质由宗教用地(A9)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(0704);将LD-X1-18a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(R2)调整为农村宅基地(0703)。优化调整LD-X1-18a与LD-X1-19地块边界,LD-X1-19地块面积增加73㎡,LD-X1-18a地块面积减少73㎡。
本次规划修改后,地块整体开发强度影响不大,对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较小,建议公共服务设施仍参照原规划执行。本次规划修改对片区用水量、污水量、用电量等有一定程度的改变,但原规划市政配套设施能满足村庄发展需求,建议维持原规划配置。
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,其他保持不变。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,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。
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以及开云其他组织,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,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,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